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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冯志高:延续三线调迁企业合并纳税政策
 
信息来源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2010年03月10日 字体:【】  【】  【
 
  
                             图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全国人大代表冯志高(左二)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三线,是一个历史的词汇,也是一个现实的词汇。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九院院长冯志高的关注焦点就在三线调迁军工企业集团的纳税政策上。
  上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国家战略方针的调整,三线军工企业集团开始向交通便利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调迁。调迁资金由财政拨款、政策性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三部分构成。
  然而,由于三线企业自筹资金能力所限,虽经十几年的努力,仍有部分三线军工企业集团未能完成整体调迁。
  以科工九院为例,其总部和科研机构在湖北省武汉市,主要生产企业在湖北省孝感市,还有一部分企业仍留在鄂西地区的远安县。
  “这种跨区域生产经营的情况在三线调迁军工企业集团中比较普遍。”冯志高介绍说。
  1994年,国家为扶持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做强做大,在全国首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弥补迁出地税源损失,不少调迁企业将合并纳税地点留在了原三线地区。这一政策对负担重、底子薄的三线调迁军工企业集团尤为重要,但该政策已于2008年到期。
  考虑到三线调迁军工企业集团的客观实际,冯志高建议,国家可对尚未完成整体调迁且主业以军品生产为主的三线军工企业集团延续此项优惠政策。
  冯志高认为,有条件地保留部分三线调迁军工企业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是必要的、可行的,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纳税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这有助于三线军工企业集团的整体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文/索阿娣)

      (责任编辑:孙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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