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多集体与个人成央企先进集体与劳模
发布时间:2009-04-29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作出决定,对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多个集体和个人榜上有名。
决定中说,近年来,中央企业广大职工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在北京奥运会、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载人航天等重大事件和重点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决定授予500个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798名个人“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在此次表彰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283厂、三院33所平台惯导部、九院、8511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荣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院石德平、三院三部刘强、四院17所邓年茂、七院朱宇、061基地贵州群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何勇、111厂刘铁军、九院红阳厂李京喜、外贸公司殳幸等个人荣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文/科宣)
(责任编辑:孙建平)
决定中说,近年来,中央企业广大职工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在北京奥运会、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载人航天等重大事件和重点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决定授予500个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798名个人“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在此次表彰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二院283厂、三院33所平台惯导部、九院、8511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荣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院石德平、三院三部刘强、四院17所邓年茂、七院朱宇、061基地贵州群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何勇、111厂刘铁军、九院红阳厂李京喜、外贸公司殳幸等个人荣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文/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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